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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可以明確告訴你,在通過了測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中,游標卡尺、百分表等這些非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絕大多數的溯源方式都是“校準”,即便仍用“檢定”方式溯源的,也視同為“校準”,都進行了“計量確認”,由計量確認員簽發了“計量確認標識”。 吹牛連草稿都不打。你告訴我,哪家企業的游標卡尺、百分表都是以“校準”方式溯源的?不會又是以隱私為由難以啟齒吧。我去過的企業無數家,就沒看見哪家的游標卡尺、百分表出具的不是《檢定證書》(除非承檢機構不具備檢定資質)。 即便仍用“檢定”方式溯源的,也視同為“校準”,都進行了“計量確認”,由計量確認員簽發了“計量確認標識”。你們家的游標卡尺、百分表為什么就拿不出一份《計量確認記錄表》啊?“計量確認標識”長啥樣啊?把《計量確認記錄表》和張貼在游標卡尺、百分表上的“計量確認標識”拍個照片曬出來呀?是不是又覺得丟不起人啦? 2、不要在這里編這種童話故事忽悠人了。本人所在單位的所有游標卡尺、百分表、非強檢壓力表,幾十年來出具的都是《檢定證書》,滿足檢定規程的要求就是滿足使用要求,就是合格,張貼“合格證”標識,不滿足檢定規程要求就是不滿足使用要求,出具《檢定結果通知書》,張貼“禁用證”標識,從來不需要做什么“計量確認”。請問,這不符合GB/T19022-2003哪一條哪一款啦?本單位也經歷過不知多少次的各種外審,從來就沒有聽說過因此被開出過不符合項的。你告訴大家,你外審專家開出的不符合項是如何表述的?不符合什么標準第幾條第幾款之規定?你告訴大家,檢定合格符合使用要求,或檢定不合格不滿足使用要求,該怎么做“計量確認”啊?是不是承檢機構依據檢定規程所作的符合性判定不算數,要由你規矩灣再脫了褲子放屁說它合不合格才算數呀?你告訴我,哪家單位被開過這樣的不符合項?做過這樣的整改,我倒想親自上門請教一下,是不是真有其事。要不上你們單位去拜訪一下怎么樣? 最好的證據就是自己將外審專家開出的不符合項報告截圖曬出來給大家開開眼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