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公示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大環罰決字﹝2025﹞014014號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遼寧鑫海計量檢測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91210211MA10MU6843 |
| 法定代表人: |
梁冬梅 |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 處罰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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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罰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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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罰結果: |
罰款人民幣壹拾萬元整;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貳佰元整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偽造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檢驗結果或者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負責資質認定的部門取消其檢驗資格。”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5-03-12 |
| 處罰機關: |
大連市甘井子生態環境分局 |
| 出處截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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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級轉辦線索,2024年12月11日,執法人員現場檢查位于大連市甘井子區大連灣街道國立街262號的遼寧鑫海計量檢測有限公司,現場正在營業,發現在2024年檢測遼B18E57、遼B8FQ11時,該單位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標準規定的操作方法,在高怠速檢測時跳過發動機轉速檢測過程,出具結果為合格的《在用車檢驗(測)報告》,并收取檢測費用共計200元。經核實,因該公司工作人員在高怠速檢測時違反國家標準規定的操作方法,導致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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