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I Q1標準要求:“按照試驗、監視或測量的規定要求使用時,應在初次使用前確認電腦軟件滿足預期使用的需要,如必要,還應再次確認。”,我們的產品使用到的帶有電腦軟件的試驗、監視或測量設備包括:萬能試驗機、沖擊試驗機、水壓試驗裝置、氣壓試壓裝置、三坐標測量儀、粗糙度測量儀、超聲波探傷儀。
其中萬能試驗機數據采集系統有標準JJF1103可以依照,其他設備軟件無法可依,請教各位大神應該如何去確認這些電腦軟件滿足預期使用的要求?
其中的水壓試驗裝置、氣壓試驗裝置我們目前采取的做法是在壓力源與壓力傳感器之間接一塊精度等級高于壓力傳感器的壓力表,通過壓力表來比對傳感器讀數,實現確認。這種做法可不可取?如果這種做法可取的話,那么其他設備的數據采集都會涉及傳感器,是不是都可以這樣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