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0-9-26 20:35 編輯
且不說他對教材編寫專家和編委會的惡毒攻擊,對其是否飽含成心誤導(dǎo)應(yīng)考考生,有意讓大家考不及格,達到破壞今年統(tǒng)考的惡意,實在值得懷疑。 42樓規(guī)某除了攪屎,沒別的能耐。請問我哪句話是對教材編寫專家和編委會的惡毒攻擊呀?哪句話是誤導(dǎo)應(yīng)考考生啦?你是沒事找抽吧。 要說需要注意的存在錯誤,主要還是最近幾年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變化,教材來不及修改,當然因當時時間緊迫,存在著無傷大雅的枝節(jié)性錯誤、筆誤、文字性錯誤也在所難免,需要持續(xù)改進,考生可以暫時不必糾結(jié),要相信考試題會盡量回避這種錯誤的。 以下示例摘自《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大綱習題及案例詳解》(2017版)第52頁,你告訴大家,說選項A、B錯誤的依據(jù)在教材的哪一頁哪一段給出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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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26 16:40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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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26 16:40 上傳
以下示例摘自《二級注冊計量師基礎(chǔ)知識及專業(yè)實務(wù)》(2017版)第27頁。與上題一樣,你告訴大家,不選擇A的理由與依據(j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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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26 16:50 上傳
以下示例摘自《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大綱習題及案例詳解》(2017版)第47頁,明顯與上兩題的說法自相矛盾。請問,這是無傷大雅的枝節(jié)性錯誤、筆誤、文字性錯誤嗎?多少年過去了,改了嗎?這就是你所崇拜的“持續(xù)改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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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26 17:51 上傳
現(xiàn)在該輪到你這位濫竽充數(shù),大糞澆(教)屎的“教師”來“輔導(dǎo)”廣大考生了,給廣大考生一個合理的解釋吧。 “JJF1069第7.6.3.3條僅僅是定義”話沒有錯,但字里行間充分反映了40樓作者瞧不起定義的內(nèi)心真實面目。也正因為40樓的作者歷來輕視定義,所以才會一貫概念混淆,錯誤百出。 你從哪句話那個字里看出我瞧不起定義的內(nèi)心真實面目呀?哪句話概念混淆,錯誤百出呀?你除了無中生有的造謠誣陷,施展這種毫無學術(shù)道德底線的低級下三濫伎倆,還有什么本事? 我們一定要認認真真地理解定義,如果連“期間核查”的定義都不清楚,那么怎么選擇核查標準,核查對象是什么,核查目的是什么,核查被核查對象的什么特性,用什么方法進行期間核查,等等一系列問題將無從談起。 多次問你剛檢定/校準完的測量儀器,取回時因物流運輸搬運振動等客觀原因,導(dǎo)致計量特性已經(jīng)發(fā)生了變化的情形如何進行核查,這些實際工作中遇到的關(guān)鍵問題要你回答,你就在這里裝死。 既然40樓提到并復(fù)制粘貼了部分內(nèi)容,不妨也就讀一讀。但不要像他那樣斷章取義,只看自己喜歡的文字,忽視自己不愿意看的文字。例如6.3.1.1和6.3.1.2所說的具有“良好的穩(wěn)定性和重復(fù)性”,“不一定經(jīng)過校準”,是選擇核查標準最為重要的條件,他偏偏不畫紅線,瞪著兩個大眼睛就是看不見,只看見6.3.1.3。 我所紅線標示的,恰恰是與指導(dǎo)實際操作有關(guān)的關(guān)鍵要點,你這個無賴卻閉口不談。6.3.1.3條寫得清清楚楚“根據(jù)不同設(shè)備性能特點的差異,可選擇以下設(shè)備作為核查標準:”誰告訴你“期間核查”只核查“穩(wěn)定性”不核查“準確性”啊?第6.3.2條清清楚楚地表述了對于沒有參考量值的核查標準該如何確定“參考值”,你瞎了眼看不見嗎?是不是存心不想讓大家知道如何操作呀? 6.3.1.3之所以列入“可以”條件,僅僅是它可以滿足前兩條的規(guī)定,如果垃圾堆里找到一個什么準確度等級都達不到的廢品,但卻滿足前兩條規(guī)定,這個“廢品”就仍然是核查標準的最佳選擇。 已經(jīng)是不只一次的鼓吹用垃圾堆里撿來的“廢品”作為核查標準了,并且已經(jīng)多次被其他量友批駁。自己單位都不從垃圾堆里撿“廢品”做核查標準,卻在不遺余力的鼓動別人這么做。多少年過去了,至今仍沒有拿出任何證據(jù)來佐證自己的觀點正確,卻仍然更換馬甲游蕩于多家論壇,用這種錯誤的觀點忽悠誤導(dǎo)新人及非計量人士。 RB∕T 143-2018《實驗室化學檢測儀器設(shè)備期間核查指南》第5條講了三個期間核查方法,其實是有問題的,這三個期間核查方法其實是“能力驗證”方法。其中40樓最為看重的5.1.3.2條及其公式(3)是能力驗證使用的“比對法”和公式,這是為了驗證實驗室該校準或檢測項目的能力而采用的方法。 你到底算老幾呀?你說有問題就有問題啦?誰告訴你,還是什么標準里說了“比對法”不適用于“期間核查”呀? 其實,核查標準是不需要準確度,也不需要“核查標準的數(shù)據(jù)已知”的,只需要被核查對象檢定/校準后立即用它檢測核查標準,得到什么值沒有關(guān)系,把這個值存檔備案即可,這個值無論多大,無論用來判定被核查對象合不合格,都代表了“原有校準狀態(tài)”,后續(xù)期間核查結(jié)果只要還是這個值,被核查對象也就保持著“原有校準狀態(tài)”。 注冊計量師教材沒有提供一例非固定安裝的,非實物量具的,便攜式測量儀器的期間核查案例。不需要準確度的前提,就是被核查對象在被核查之前就是準確的,沒有這一前提,何談“原有校準狀態(tài)”?難道原有校準狀態(tài)在核查前已經(jīng)發(fā)生了變化(失準了),后續(xù)核查一直保持這一失準狀態(tài),這也叫“保持原有校準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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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26 20:16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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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大綱習題及案例詳解》(2017版)第259頁的示例,你告訴大家,這是從垃圾堆里撿來的,沒有特征量值的“垃圾廢品”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