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計量器具管理制度
編號:GBEE-PG-007-A/0
0.目的:計量器具是公司制造產品時量值傳遞的主要工具,加強計量器具的管理,是實現公司質量目標的有力保證。
1. 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本程序規定了計量器具的采購、入庫、發放、流轉、封存、停用、報廢工作應遵循的原則。
2. 職責:本程序的主要責任者為計量器具管理人員,其次為采購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及使用人員。
3. 計量器具采購、入庫、發放、流轉管理:
3.1 采購
3.1.1 購置申請計劃由使用部門提出,并填寫“物資采購單”。
3.1.2申請者必須在“物資采購單”上注明計量器具名稱、規格、型號。
3.1.3“物資采購單”由計量管理員審核,生產副總及總工確認。
3.1.4采購人員根據使用部門的要求進行采購。
3.2入庫
3.2.1計量器具到貨后,應通知計量管理員驗收,查對說明書,合格證,原始資料及附件齊全,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如檢驗不合格,應立即通知采購和財務部門,辦理拒付,退換或退貨手續,新購進的計量器具、儀器,已超過出廠檢定期的,要送市標準計量局檢定合格方可使用。
3.2.2國內生產的計量器具生產廠家必須有計量器具生產許可證。
3.2.3經檢驗合格的計量器具入庫后,倉庫人員應進行登記建帳。計量器具資料由計量管理員負責存檔,并根據說明書制定操作規程。
3.3發放
3.3.1使用部門填定“領料單”到倉庫領用,“領料單”須經部門負責人和計量管理員簽字。
3.3.2凡屬計量器具,出庫后應到計量室登記、編號。
3.4流轉
3.4.1計量器具如因生產任務或工作場所變動而需要流轉,使用單位和使用場所時,由計量器具原領用部門到計量管理員處辦理相應的手續。
4. 計量器具的封存、停用、報廢:
4.1 封存
4.1.1因生產經營調準等因素而不用的計量器具,經計量管理員核實,企業分管領導批準后,貼上封存標志。封存后禁止投入使用,若要重新啟用,則須經重新檢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4.2 停用
4.2.1在用計量器具發生故障,在短期內無法修復,計量管理員應立即報計量管理部門同意后停用,期間任何人不得擅自啟用,修復后應由計量檢定部門檢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3報廢
4.3.1凡已失準的計量器具,且不能修復,由計量管理員根據計量檢定部門出具的數據辦理報廢手續,對報廢的計量器具做廢舊物資處理,嚴禁報廢的計量器具流入使用,申請報廢期間,不得使用失準的計量器具。
附件:計量器具傳遞程序圖
合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
合
格
擬制:
審核:
批準:
[ 本帖最后由 cansey 于 2008-12-5 14:14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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