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ification Scheme of Measuring Instruments for Large Force
JJG2066-90
本國家計量檢定系統經國家技術監督局于1990年9月7日批準,并自1991年2月1日起施行。
起草單位: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
本檢定系統技術條文由起草單位負責解釋。
本檢定系統主要起草人:
李振民(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
參加起草人:
趙松林(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
楊旭(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
大力值計量器具檢定系統
本檢定系統適用于測量范圍的上限大于1MN至50MN的力值計量器具的檢定。它規定了從大力值國家基準,通過計量標準向工作計量器具進行量值傳遞的程序和方法,并指明相應的不確定度。本系統為確保大力值計量器具達到相應的技術指標和確認其溯源性提供指導。
一、計量基準器具
1、大力值國家基準
1.1大力值計量基準器具即大力值國家基準。它是用于復現和統一全國大力值(>1MN)的最高依據。
1.2大力值國家基準由兩臺大力值基準測力機組成,一臺為5MN基準測力機,另一臺為20MN基準測力機。
注:20MN基準測力機正在試用和進行穩定性考核,預期1991年底可正式作為基準使用。
1.3、5MN基準測力機的測量范圍為0.1-5MN(壓向國)和0.1-2.5MN(拉向力),其總不確定度在不大于3MN時為2×10-4(3σ),在大于3MN時為3×10-4(3σ)。
1.4、20MN基準測力機的測量范圍為0.5-20MN(壓向力)和0.5-10MN(拉向力),其總不確定度為1×10-4(3σ)。
1.5為保證力值傳遞準確、一致,大力值基準測力機測量范圍中不大于1MN的力級,應定期與作為力值國家基準的靜重式基準測力機進行比對;對大于1MN的力級應與國內外同類基準測力機進行比對。
二、計量標準器具
2、大力值計量標準器具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產生力值的固定式計量標準器具,稱為大力值標準測力機。第二類是傳遞力值的可移式(或便攜式)計量標準器具,稱為大力值標準測力儀。
3、大力值標準測力機
3.1大力值標準測力機是經檢定合格的,測量范圍上限大于1MN的測力機。目前,大力值標準測力機有液壓(放大)式和疊加式兩類。
3.2液壓式標準測力機的測量范圍為0.1-2MN和0.1-5MN兩種,其總不確定度分為5×10-4(3σ)和1×10-3(3σ)兩個等級。
3.3疊加式標準測力機的測量范圍上限為30MN,其總不確定度分為5×10-4(3σ)和1×10-3(3σ)兩個等級。
3.4對于其他類型產生力值(測量范圍上限大于1MN)的裝置,其總不確定度優于1×10-3(3σ)時,也可作為大力值標準測力機。
4、大力值標準測力儀
4.1大力值標準測力儀是指由大力值國家基準或標準測力機檢定合格的、測量范圍上限大于1MN的測力儀。按其結構原理可分為百分表工、水銀箱式、電阻應變式及壓磁式等。
4.2大力值標準測力儀按其允許誤差劃分準確度等級,與之相關的主要技術指標有兩項:重復性R,穩定度Sb。重復性反映了一次完整的檢定過程中,多次加(卸)荷測量數據的變化;穩定度反映了相隔若干天(月,年)后進行檢定所獲測量數據與上次檢定數據的變化。
4.3用于國家基準與標準測力機之間進行傳遞(比對)的大力值標準測力儀,其測量范圍上限為5MN(20MN),準確度等級分為0.03級和0.05級,相應的重復性和穩定度分別為3×10-4和5×10-4。
4.4用于標準測力機與材料試驗機、專用試驗機、專用力源之間進行傳遞的大力值標準測力儀,其測量范圍上限為30MN,準確度等級分為0.1級、0.3級和0.5級,相應的重復性和穩定度分別為1×10-3,3×10-3和5×10-3。
三、工作計量器具
5、大力值工作計量器具分為兩類。第一類包括材料試驗機(含大型構件試驗機)、專用試驗機(含錨鏈試驗機)及專用力源等。第二類包括專用測力儀和工作測力儀等。
6、材料試驗機、專用試驗機及專用力源必須根據相應的檢定規程或參照有關法規用標準測力儀進行檢測,并確定其準確度等級。
7、大型材料試驗機(含大型構件試驗機)的力值測量范圍上限為30MN,其準確度等級分為0.5級、1級及2級。
8、專用試驗機(含錨鏈試驗機)的力值測量范圍上限為30MN,其準確度等級分為1級和2級。
9、專用力源的力值測量范圍上限為50MN,總不確定度優于3×10-3(3σ)。
10、專用測力儀是指須由大力值國家基準或標準測力機定度,用于工程測量并且準確度要求較高的測力儀。專用測力儀的測量范圍上限為30MN,其重復性和穩定度為1×10-3~1×10-2。
11、工作測力儀是指用于工程測量的測力儀,其測量范圍上限大于1MN至50MN,準確度等級分為1級、3級及5級,相應的重復性和穩定度分別為1×10-2,3×10-2及5×10-2。
12、用于工程測量的測力儀按其結構原理可分為百分表式、電阻應變式、壓磁式及薄膜油缸式等。
四、大力值計量器具檢定系統框圖
符號說明:
F--力值測量范圍;
Fm--力值測量范圍上限;
u--力值總不確定度(3σ);
R--重復性;
Sb--穩定度;
G--準確度等級;
注:準確度等級G與允許誤差△的關系為△=G×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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