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12-11 20:40 編輯
國防軍工計量也屬于法制計量的組成部分。由于其行業的特殊性,國務院專門允許國防軍工行業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允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框架下,對其行業內部制定專門的政策,對其行業進行監督和管理。行業制定的法規、規章、制度,通常要嚴于國家頂層的法律法規。《國防計量監督管理條例》第九條就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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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1 20:18 上傳
可見國防軍工企業如果生產民用產品,是允許向地方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溯源的(也僅僅是針對民用產品),這也符合《計量法》第十一條的要求。對于與國防軍工產品配套生產的民企,通過考核和確認,通常也要求向國防軍工計量溯源,即需滿足國防軍工的要求(如:量傳比通常要求達到1:4)。您所說的情況(檢定),屬于本條最后一段所說的情況。如果國防軍工計量站得到了地方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通過簽訂協議或授權的方式),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對于CNAS而言,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無論是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還是通過了國防軍工計量主管部門行政許可的計量技術機構,出具的《檢定證書》,都是認可的,只不過要求《檢定證書》給出“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 當下,國家正在規劃軍民融合,資源共享,這也是未來的趨勢。國防軍工的很多規程/規范都已開放,通過“國家軍民融合公共服務平臺”也可以看到,國防軍工的許多最高計量標準,都已對民用領域開放共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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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1 20:27 上傳
國防區域計量站,不是以行政區劃來劃分的,而是以國防軍工企業的分布來劃分的,他的授權范圍很有可能是跨地方行政區域的。 5樓這位啥都不懂,拿不出任何有用的資料來解決樓主的問題,只會在這里瞎嗶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