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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這位純粹就是胡說八道。至今也沒有哪家單位是按照計量確認的時刻來推算有效期的。“檢定周期”與“復校時間間隔”本質上并沒有多大區別,只不過前者是強制性的,由計量技術機構確定;后者是非強制性的,由用戶自行確定。
“有效期”本來就是應當依據能保持計量特性的最長時間間隔來確定,自然就應該是以檢定/校準時刻的計量特性狀態開始推算,哪有從計量確認的時刻開始推算的?樓上這位說有效期與校準日期無關,那就從你自己家里拿一份《校準證書》和《計量確認記錄》曬出來給大家看看眼界呀,看看你們家的有效期與校準日期有沒有關系呀。不要一天到晚都在尋思琢磨著如何忽悠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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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1 20:51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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