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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民政總署主席譚偉文一行趕赴珠海,專程向珠海檢驗檢疫局通報澳門特別行政區《食品安全法》草案及籌建中的食品安全中心情況。雙方就澳門《食品安全法》草案和保障供港澳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工作進行了溝通交流。期間,雙方簽署了《2012年珠澳開展澳門進口國外水果有害生物調查研究合作協議》。 座談中,譚偉文簡要介紹了澳門特別行政區《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內容。他說,《食品安全法》是一部綱要性的法規,旨在完善澳門食品安全體系,目前正處于立法討論階段;該法案把食品安全監管權限集中在民政總署行使,包括制訂食品安全標準、監查生產經營食品場所、采取防控措施、處理食品安全事故、發布風險警示、召回問題食品等,同時也列明業界的食品安全責任及相應違法的處罰條款。李小幼認為,澳門特別行政區《食品安全法》的制訂對于保障澳門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對比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兩部《食品安全法》,其在適用范圍、管理制度、法律責任和責任追究上存有的差異,說明兩法在執行上有相互借鑒和相關參考之處。她還簡要通報了珠海局供澳食品農產品安全監管把關情況。通過座談,雙方就加大在食品安全監管領域的合作力度并拓展廣度和深度、加強合作共同打擊非法渠道輸澳食品農產品、加強政策法規宣傳培訓上的合作等達成了一致意見。 隨后,珠海局局長李小幼和譚偉文代表雙方簽署了《2012年珠澳開展澳門進口國外水果有害生物調查研究合作協議》。這是繼2009年8月雙方首次簽署《珠澳開展澳門進口國外水果有害生物調查研究合作協議》后再次簽署該項協議,以進一步加強珠澳兩地檢驗檢疫技術合作,健全澳門進口水果有害生物監測體系,掌握有害生物在澳門的發生、分布情況,全面保障農產品衛生質量安全。
據珠海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該局和澳門民政總署長期以來建立起良好的溝通與合作機制,特別在保障供澳門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交流合作成效顯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