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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實行計量單位制的法制管理,遠早于秦代?!抖Y記》和《周禮》都記載有先秦時期管理度量衡的制度,規定仲春仲秋之日,日夜同長,同度量,正權衡,校斗桶。還記有主管度量衡的官職。在中國歷史博物館陳列的戰國齊“子樂子銅釜”,它是齊國關卡使用的量器,器腹鐫刻109個金文,記著違反度量衡管理的懲處律令。1975年在湖北云夢睡虎地秦墓出土的1000多支秦律竹簡中,《工律》規定官方一年一度校正度量衡器。在《效律》中還嚴格規定了衡器和量器允許誤差的范圍,超差的就要對主管人員罰以兵器鎧甲或盾牌。這些文物是我國2000年多年前度量衡法制管理的歷史見證。 秦以后歷代,開國紀元,都要重新校定度量衡標準器,頒布度量衡制度、法令,列為國家典章。唐永徽年間(650~655年)制定的《唐律疏議》規定,國家度量衡由太府寺主管,每年八月校正度量衡器,如不按規定校驗,私自制造或使用不合格的度量衡器具;稱重官府的財物增減不平的,都要處以嚴酷的杖刑。監校者沒有發覺或知情不報的也連同治罪?!缎绿茣?、《柳仲郢》傳記:柳仲郢任京都行政長官,嚴禁使用私制的權衡量器,在長安東西市設置了標準斗秤,供貿易使用。有一個倉吏竟敢私制斗秤“入票違約”,柳仲郢下令把他殺了并陳尸示眾。從此,沒有人再敢以身試法了。這則故事可證唐代執法嚴厲。宋元明清各代都依唐律,把度量衡制列為本朝法典,并頒發標準器和定期校定。北京故宮博物院太和殿前丹陛兩側陳列著兩件計量器具,一件是乾隆年間制造的鎦金銅嘉量,另一件是測量太陽時的日晷,這是清政權穩固的象征物。歷史的淵源,展示我國古代計量法制管理的繼承性。 我國2000多年創立的計量測試技術是古代文明的基礎。以其高超的水平應用于經濟、生產、科學、文化以及人民生活各個方面,促進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歷代的計量標準器都依據科學原理精心制作。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344年),商鞅監制頒發的銅方升,刻銘以當時的應用數學分數定義十六有五分之一立方寸的體積為一升的容量。如今實測容積比原設計數大1%。西漢末年,新朝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制作一批標準器,其中新莽銅嘉量,巧妙地把尺度、容量、重量三個單位量組合在同一個器物上,器型為龠、合、升、斗、斛五個量,制作中既要形成五個容量單位量的結構,又要滿足斛深一尺、斛重二鈞的規格。器壁正面有81字總銘,每個量器上各有分銘、標明尺寸和容積。制造工藝相當復雜,當時采用的圓周率為3.1547。歷代數學家、律歷學家都以它為標準考校秦漢度量衡單位的量值。此器歷盡滄桑,如今完整無恙地保存在臺灣故宮博物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