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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規定都在那些文件里阿? TOMS 發表于 2008-9-25 14:49
強制檢定分為兩類:一類、只作首次強制檢定。比如:竹木直尺、玻璃體溫計只作首次強制檢定,失準報廢;直接與供水、供電、供氣部門進行結算用的生活用水表、電表、煤氣表只作首次強制檢定,限期使用,到期輪換。對于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過6年,電能表使用期限不得超過10年,煤氣表使用期限不得超過6年(天然氣介質的不得超過10年)。
第二類、周期檢定。出租車計價器、加油機、公路動態軸重儀檢定周期為半年,其余的計量器具檢定周期通常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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