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命名.JPG (33.94 KB, 下載次數: 588)
風吹石 發表于 2015-6-9 18:02
一般來說,如果規程中有好幾個等級的技術要求,則檢定證書結論欄可以出具某個等級合格,但如果計量器具本身 ...
路云 發表于 2015-6-11 06:38
對于承校機構來說,由于出具的是《校準證書》,故不存在降級的說法。對于送校單位來說,盡管經計量確認滿 ...
西鼠 發表于 2018-4-10 15:18
JJG124-2005《電流表、電壓表、功率表及電阻表檢定規程》6.4.9 對可降級使用的儀表也可發給降級后的檢定證 ...
該條款是針對“可降級使用的”,而且是針對高等級(0.5級及以下)儀表的。是否“可降級使用”的決定權在用戶,而不是承檢機構。承檢機構在未征得用戶同意的情況下,是無權擅自作出“降級”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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